按照《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及我市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对我市第一批次281台已卖废铁、灭失、出省、失联、退机、以旧换新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予以公示注销。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请相关机械所有人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登录“爱山东”APP -“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机械备案”--“机械淘汰更新”模块按要求进行申报处理,逾期不联系或不申请的,将由各县(区)分局统一上传资料进行淘汰注销。
咨询电话:0546-8335139
附件:东营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信息注销清单(第三批)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