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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东营市黄河路218号)
联系电话:0546-833195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清河采油厂2025年集输管线更新项目(东营区域) | 东营市农高区、广饶县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 山东惠利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对清河采油厂东营区域扬二混输泵站和M120接转站站外集输管线部分管段进行更新改造。分别更换1500m集油管线,共计3000m,扬二混输泵站外管线,设计压力1.6MPa,设计温度55℃,管线设计年限50年;M120接转站外管线,设计压力2.5MPa,设计温度60℃,管线设计年限50年。新建管线工程施工完成后,现有3000m管线采用“开挖拆除”方式弃置。另外,本次在M120接转站内新建天然气压缩装置1台,用于压缩站内剩余天然气,实现系统密闭集输。项目总投资619.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00万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非道路移动设备;使用符合国标的合格焊条,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泵类等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8)表2中厂界监控点标准要求,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厂界标准值。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清管废水拉运至附近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环保厕所,定期清掏。运营期天然气压缩废水依托M120接转站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清管废渣、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工艺生产过程中的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泵类设备的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报告书中提出的相应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敏感点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生态环境保护。本项目部分临时占地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用地手续,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地貌。 |
| 2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桩西采油厂采油管理二区注水系统治理工程 | 东营市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境内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桩西采油厂 | 山东碧霄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于陆地石油开采项目,位于东营市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境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更新(局部优化改造)注水(调水)管线23960m,桩1注水站、长堤注水站配套更新站内关联管线及配件;拟建管线全部浅埋敷设,采用定向钻、顶管等方式穿跨越地表水、道路等。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废气主要来自地面开挖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柴油机)排放的尾气、管道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等,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非道路移动设备;使用符合国标的合格焊条,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清管废水管输或拉运至桩1接转站或长堤接转站,经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至环保厕所,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清管废渣、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工艺生产过程中的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作业机械。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泵类设备的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报告书中提出的相应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敏感点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管线施工过程不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运营期应加强管线巡查、腐蚀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对管线进行维修、维护,减少管线泄漏导致的生态影响。 |
| 3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稠油首站至稠油末站穿越黄河段输油管线更新工程建设项目 | 东营市东营区、利津县境内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 | 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于陆地石油开采项目,该项目位于东营市东营区、利津县境内。本项目新建Φ323.9×9.5mm管道4km,采用定向钻+大开挖方式穿越,新建截断阀室2座,处置旧管道4.5km,同时配套建设防腐、自控、通信等工程。拟建管道设计压力2.5MPa,设计输油温度80℃,管线最大输油规模4873m3/d。项目总投资3.4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030万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非道路移动设备;使用低尘、无毒或低毒焊条,减小焊接烟尘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阀组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管道清洗废水拉运至稠油首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置,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拟建管道试压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设置在施工现场的环保厕所,定期清理。退役期,管道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后拉运至在运行的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沾油防渗材料、清管废渣、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管线应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生态环境保护。本项目涉及生态红线,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在施工作业带内施工。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恢复方案,临时占地按原有方式回填并进行整理压实,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复耕或复原原有植被。 |